10月29日起暂停沪铜、沪铝保税交割:保税铜18吨、保税仓单0吨后怎么核查?
上海期货交易所2026年10月29日发布上期发〔2026〕371号通知,经研究决定,自通知之日起,暂停阴极铜期货(CU)、铝期货(AL)保税交割业务。通知仅有一句业务暂停表述,未说明暂停期限、恢复条件或替代安排。对国内沪铜、沪铝期货用户,这是一次交割规则层面的既有事实变化,而不是价格判断,也不是对进口量的直接公布。
需要先分清两个时间点和两套口径。10月23日的铜库存周报报表日期为2026-10-23,报表把“小计”(符合交割品质的货物数量)与“期货”(已制成仓单的货物数量)分列,并单列保税商品总计与完税商品总计;10月29日的仓单日报报表日期为2026-10-29,注明“期货为已制成仓单的货物数量”,并列出“保税商品总计”和“完税商品总计”。以下数字只代表对应报表日期,不能当作10月29日当天新发布的数据。
已发生的两项事实:通知内容与保税分项数字
第一项事实来自交易所通知本身:10月29日起,阴极铜与铝期货的保税交割业务暂停,两份品种同步适用,通知未区分合约月份。第二项事实来自报表:10月23日周报中,铜保税商品总计小计18吨、期货0吨,与上周持平;其中中储临港(保税)本周库存小计18吨、期货0吨。10月29日日报中,铜保税商品总计为0吨、增减0,中储临港(保税)与中储临港保税两行的期货数量均为0、增减为0。
也就是说,在暂停通知发布之前的最近一期周报里,报表范围内的保税铜已无已制成仓单的货物,保税商品小计仅18吨;到10月29日日报,保税商品总计为0。这两个数字只能说明报表口径下的库存与仓单状态,不能说明市场上所有保税区库存的规模,也不能推断保税库存在此期间的实际流向——是被提离、转成完税,还是仅为报表口径不再统计,资料没有给出答案,应视为未知。
对沪铜、沪铝的具体传导关系
一般机制上,保税交割通道的作用是让以保税状态存放、尚未完税的货物经该通道形成保税仓单并参与交割。通道暂停后,这类货物不能再走该路径生成保税仓单用于交割,持有方若要继续参与交割,需要在税费与物流安排上另作规划,或改由完税资源承接。对沪铜和沪铝,这一变化首先影响的是可用于交割的资源范围与结构,其次才是进口环节的成本核算与内外盘价差比较方法。上述是一般机制说明,本次通知并没有公布受影响货物数量。
对沪铜,来自报表的本次事实增量为:10月29日日报铜完税商品总计11347吨、当日减少1273吨;期货(仓单)合计同样为11347吨。地区上,上海合计4789吨、当日减少698吨,减少来自上港云仓安达减698吨;广东合计1573吨、减少199吨,来自广东炬申减199吨;江苏合计4337吨、减少376吨,来自常州融达减376吨;浙江648吨、持平;江西为0。这与10月23日周报的完税商品期货合计19058吨相比明显下降,但两份报表日期相差六天,中间变化不应用单一原因解释。
对沪铝,本次资料只包含10月29日通知与铜的报表,没有任何铝库存或仓单数字。因此不能就铝的保税库存规模、铝仓单变化或铝的内外盘价差给出具体数值,只能确认铝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同样自通知之日起暂停这一规则事实。后续铝相关判断必须等上期所铝的库存周报与仓单日报逐项核对后才能展开。
关于内外盘价差与交割成本,需要强调的是:本次通知属于交易与交割规则变化,它不是价格变动的证据,也不能据此判断进口盈亏已经转向。合理的核查思路是把“保税交割是否可用”作为一项条件纳入进口环节的成本核算模型,而不是直接用价差数字下结论。
接下来可以逐项核查的指标
第一,上期所铜与铝的库存周报,逐列分开看“小计”和“期货”,并单独看“保税商品总计”与“完税商品总计”两行,不要用合计数替代分项。第二,仓单日报看地区与仓库分布,特别是中储临港(保税)等保税仓库行是否继续显示为0,以及完税商品总计的逐日变化和增减列。第三,关注上期所是否发布恢复保税交割、调整实施细则或给出过渡安排的通知;在出现新公告之前,恢复时间应视为未知。
第四,进口环节指标需与保税状态分开统计,例如进口盈亏测算中的税费与保税升贴水假设是否因通道暂停而调整,这需要企业按自身合同与报关安排核算,资料未提供统一口径。第五,涉及交割履约的用户应核对所持合约月份、仓单来源地与实际提货安排,不能把保税分项为0直接理解为完税资源充裕或紧张。关于沪铜、国际铜在计价基础与保税区结构上的差异,可参考背景文章梳理,但其中的框架不等于本次通知的事实。
最后需要明确边界:本次资料能确认的只有通知文本与两份铜报表的逐项数字。暂停的持续时间、受影响的货物规模、市场对此的价格反应、铝的库存与仓单变化,均不在资料范围内,本文不作推断。沪铜、沪铝用户可先把上述库存分项、仓单分布与后续公告列为跟踪清单,再据此安排交割与成本核算。
背景阅读:国际铜和沪铜为什么不能只看一个价差——汇率、保税区和进口窗口
官方来源:上期所关于暂停阴极铜期货(CU)、铝期货(AL)保税交割业务的通知(上期发〔2026〕371号,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