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低硫燃油、沥青新风控参数:10月12日结算与夜盘分别核对什么?
原油、低硫燃油、沥青用户此次需要分别核对结算参数与开仓限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和上海期货交易所10月9日发布的四份通知,页面发布日期与文件落款均为2026年10月9日;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参数从10月12日收盘结算时起调整,日内开仓限额则从10月13日交易起执行,通知明确对应10月12日夜盘。
截至北京时间10月10日,原油、低硫燃油、沥青这轮规则已经公布,但上述生效时点尚未到来。本次事实增量是指定合约的资金占用标准、每日允许价格波动范围和开仓数量约束。资料没有提供调整前全部参数,不能将所有项目一概称为上调,也不能由规则调整推断炼厂供需、库存或市场价格已经发生变化。
先按合约核对10月12日收盘结算参数
上期能源上能发〔2026〕110号明确:原油SC2612、SC2701与低硫燃油LU2612、LU2701,涨跌停板幅度均为16%,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7%,一般持仓为18%。这里的两档保证金取决于持仓属性,不能把套保比例直接用于一般持仓。
上期所上期发〔2026〕344号明确:沥青BU2610、BU2611、BU2612、BU2701,涨跌停板幅度为12%,套保持仓交易保证金比例为13%,一般持仓为14%。两份通知还分别保留风险控制规则所规定情形下进一步调整的安排,因此实际适用参数仍须结合届时有效规则和结算结果确认。
资金占用如何计算,哪些数值还需确认
一般核算机制是:单一合约持仓的保证金占用,可按结算价×合约乘数×持仓手数×适用保证金比例计算,并确保报价单位与合约乘数匹配。对本次列明的SC、LU合约,一般持仓与套保持仓对应18%和17%;对列明的BU合约,对应14%和13%。公式用于解释资金占用路径,不能替代账户结算账单。
本次四份通知没有提供结算价、账户持仓量、合约乘数和期货公司实际收取标准,因而无法据此算出某一客户的具体占用金额。核查时应逐合约确认这些输入,再将计算结果与10月12日结算账单对照。若要判断占用金额较此前变化多少,还需取得此前适用比例,并区分结算价变化、持仓量变化与比例变化各自的影响。
当晚夜盘开仓限额另查一份名单
上能发〔2026〕111号规定,自10月13日交易起,即10月12日夜盘,原油SC2612、SC2701每个合约的日内开仓最大数量为800手;低硫燃油LU2611、LU2612、LU2701每个合约为1500手。上期发〔2026〕345号规定,同一生效时点,沥青BU2610、BU2611、BU2612、BU2701每个合约的日内开仓最大数量为1500手。日内开仓数量与持仓数量是不同核查对象,不能仅以收盘持仓判断是否符合开仓限额。
LU2611是两类名单的关键差异:它被列入1500手的日内开仓限额,但没有被列入本次低硫燃油保证金和涨跌停板调整名单。因此,不能把LU2612、LU2701的16%、17%、18%直接套到LU2611上。LU2611届时适用的保证金与涨跌停板参数,须另查有效业务参数和期货公司通知,本次资料不足以确认。
关于沥青BU2610、BU2611此前开仓限制的背景,可阅读既有文章了解账户组与套保口径。本次新增的是10月9日发布、10月12日夜盘生效的1500手安排,并覆盖BU2612、BU2701;旧文不能替代本次通知确认新时点的参数。
背景阅读:沥青BU2610、BU2611此前日内开仓限额及账户组、套保适用说明
账户组合并与套保豁免分别核查
两份开仓限额通知均规定,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按单个客户执行日内开仓最大数量,不能把组内各账户分别视为独立额度;套期保值交易和做市交易的开仓数量不受这项限制。这个豁免针对开仓限额,不意味着免缴保证金:套保持仓仍有本次通知列明的保证金比例。
后续可核查的记录包括10月12日结算账单中的持仓属性、结算价与保证金比例,期货公司公布的实际收取标准,以及从10月12日夜盘进入10月13日交易日后的逐合约日内开仓累计数量。涉及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组的,还须核对账户归组和合并统计结果;涉及套保或做市的,应核对交易属性识别。四份通知未披露实施后的成交、持仓或资金变化,相关结果目前仍未知。
官方来源:上期能源原油、低硫燃料油相关合约涨跌停板与保证金通知(2026年10月9日)
官方来源:上期能源原油、低硫燃料油相关合约交易限额通知(2026年10月9日)